當前位置:技術 > 如何選擇試管嬰兒移植胚胎的數量? - 第三代試
時間:2017-05-23
隨著試管嬰兒技術的日臻成熟,讓許許多多不孕不育夫妻享受了天倫之樂,同時,也給那些渴望孕育后代的夫妻帶來了希望,但是現在很多人為了提高試管嬰兒的成功率一味的增加試管嬰兒移植胚胎的數量,其實這樣是不可取的,試管嬰兒移植胚胎的數量要根據下面三個因素來判斷和決定。
1、胚胎中卵裂球的形態。
卵裂球的形態就是胚胎中每個細胞的大小是否一致、形狀是否相似以及是否相互對稱。我們首先選擇的就是那些大小一致和形狀對稱的胚胎,這些胚胎的受孕的可能要比其他的胚胎大。現在也有人認為,可以通過觀察受精后16-20小時卵子出現雌和雄二個原核的形態來幫助判斷胚胎的種植能力。
2、胚胎的生長速度。
胚胎的發育速度是這樣的:精子和卵子混合后16-20小時卵子出現雌和雄二個原核,24-26小時開始分裂成二細胞,44-48小時分裂為四細胞,64-72小時成為6-8細胞,105-110小時后變成囊胚。現在我們進行的試管嬰兒治療,一般在取卵后第2或3天進行移植的,所以,2天時應該是2-6細胞,3天時應該是4-8細胞的胚胎,否則是發育遲緩或生長過快的胚胎,就是移植了,胚胎的種植率也遠遠低于正常的。
3、胚胎中碎片的多少。
胚胎的碎片是卵裂球之間一些大小形態不同的顆粒,是胚胎發育過程中的不良代謝產物,一般認為與卵子本身的質量和胚胎體外培養環境的不良刺激有關。在許多的試管嬰兒中心,把碎片體積少于胚胎體積5%的胚胎認為是好的,25%以下是可以用的,碎片體積大于50%的胚胎一般不再進行移植或冷凍。國外有的生殖中心通過顯微的操作方法把胚胎中的碎片抽吸取出,然后進行胚胎移植,認為可以提高胚胎的種植率,但現在比較一致的意見是盡量選擇碎片小的胚胎,患者容易懷孕。